(一) 參加對象:種植西瓜所在地位處於雲林縣地界範圍內,種植者身分別不拘。(另針對種植在濁水溪沿岸河川地且有河川局土地承租契約者,且農民本身戶籍地在雲林縣亦可參賽)。

(二) 需在合法土地自行生產者為限。收購或非自有園區生產者一經查出即予除名,不予參賽,一戶一人表明為原則。參賽果農一律以原報姓名為準,不得更換。